大劇院聲學設計
設計目標:針對大劇院的主要功能,主要從混響時間、混響時間頻率特性、清晰度、強度指數以及背景噪聲五個方面提出聲學設計指標,滿足劇院使用要求。
存在的問題:
對于一個觀演建筑,其成功的音質效果取決于聽眾的主觀感受。一個公認為音質優異的廳堂,肯定具有最佳的客觀聲學參量。為獲得最佳客觀聲學參量,需要通過符合聲學原理的建筑措施來實現。具體做到:在觀眾廳均能獲得較強的來自舞臺聲源的直達聲;早期反射聲在觀眾席合理分布,每個觀眾席均有豐富的早期反射聲,特別是早期側向反射聲;觀眾廳的吸聲量及其頻率特性控制在合理的水平,以獲得理想的混響時間及其頻率特性;觀眾廳各反射面有良好的擴散,避免由體型不當引起的聲缺陷;使演員具有良好的自我聽聞和相互聽聞條件,即要求演員能很好聽到自己的聲音及其他演員(演奏員)的聲音。
根據劇場建筑設計規范及活動中心使用要求,觀眾廳中頻滿場混響時間宜在1.1-1.4s,建議取1.2s。混響時間頻率特性基本平直,允許低頻混響時間稍長,高頻混響時間稍短。
現有裝修設計方案吸聲面積太多,混響時間嚴重偏短,根據計算,目前的中頻混響時間約為0.5s。此外,后墻吸聲結構、部分吊頂板角度、面光開口、揚聲器開口、樓座下吊頂做法、舞臺吸聲結構穿孔板規格等也存在問題。
改進措施:
觀眾廳側墻:觀眾廳側墻穿孔木板吸聲結構取消,穿孔木板改為只開槽不穿孔木板,后部吸聲棉可以取消。側墻GRG條吸聲結構修改為擴散反射結構,GRG條面板改為封閉GRG條擴散板。
觀眾廳后墻:觀眾廳后墻穿孔木板吸聲結構穿孔率過小,建議保留部分木穿孔板,穿孔率取15%,其余采用麻絲板面吸聲結構或軟包面吸聲結構。
觀眾廳及舞臺地面:觀眾廳地面應該是不吸聲的面層,綜合考慮裝飾效果及聲學要求,可采用木地板。為防止木地板低頻吸聲,木地板下必須密實不留空腔。可采用混凝土地面上直接鋪設木地板。在重大活動時,走道可臨時鋪設短毛地毯。同樣,為減少木地板低頻吸聲,同時滿足一定的彈性要求,舞臺架空地板面層為25mm厚實木地板,基層為22厚多層板。為使舞臺地面獲得一定的彈性,龍骨下按要求墊20厚橡膠塊。
觀眾廳座椅:座椅吸聲量適當,坐人與不坐人吸聲量差別較小。座椅的面層應能很好透聲,座椅靠背的上部及兩側宜為反射面。座椅應有阻尼,觀眾離座,座椅翻轉時不應產生噪聲。

